[摘要] 未经批准占田建房!这个自建房将被拆除?
上个月,
武江区西河镇政府对下坑村委村民
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房案发出了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
这是西河镇人民政府
对违建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罚单。
眼前这栋位于下坑村的房屋,所处地属于基本农田。但该栋房屋主郑某却在2020年3月份占用耕地建设房屋,并于当年9月完成建设。据了解,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,包括耕地,林地,草地等等。村民建住宅不可以占用基本农田,占用基本农田属于违法行为。
武江区西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执法队长:
我们镇里的工作人员上门多次提醒 ,并且说明该处是农用地 ,要求他尽快停工 ,改变房屋建设地址 ,重新办理房屋报建手续, 对方不听镇政府相关人员的劝告还是继续施工。
工作人员表示,郑某的未经批准擅自在武江区下坑村委上坝组占地建房,建成三层房屋98.7平方米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七十八条的规定,西河镇政府依法依规进行了行政立案处罚。据了解,以前镇一级人民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。2021年3月29日,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发布了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通告》,决定将部分区直部门行使的执法事项调整由镇政府行使,实行综合行政执法,至此,武江区所辖的镇一级人民政府拥有了行政执法权。
武江区西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执法队长:
我们责令他将土地退还给村委会 ,拆除在非法土地上建立的房屋, 要求15日内自行拆除。
来源:民生关注(记者 丹妮、摄像 朱海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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